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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台灣創業資訊 / 簽證與居留
簽證與居留2026-05-29約 7 分鐘更新 2026-08-01

外籍經理人與專門技術人員工作許可:先分清申請類型,再看公司資格

沒有一組「資本額、營業額、台籍員工人數」可以套用所有外籍人員;第一步是先確認職務與申請類型。

一、常見類型適用不同規則

新設公司常見會看實收資本額或在台營運資金;成立滿一定期間後,可能改看營業額、進出口實績或其他營運事實。實際門檻仍以申請類型與最新規定為準。

台籍員工人數不是所有案件的共同門檻

部分制度或評分項目會考量本地就業,但不能把它寫成所有外籍經理人與技術人員共同的法定條件。

二、公司設立與個人資格要同步規劃

公司營業項目、資本配置、職稱、實際工作內容、薪資、學歷與經驗應彼此一致。若只在公司成立後才處理工作許可,可能發現資本額、職務設計或文件驗證需要重做。

三、許可、簽證與居留是不同步驟

取得工作許可後,依國籍、所在國與停留目的,仍可能需要辦理居留簽證、外僑居留證及後續延期。家屬依親、健保與報稅也有各自起算點,應建立完整時程表。

本文為一般性資訊,依更新日公開資料整理;法令、主管機關實務與銀行內規可能變動,不構成針對個案之法律、稅務或投資建議。實際辦理前,請依最新規定及個案情形確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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